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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在历史上确实曾作为安徽省会,但这一时期属于江南省(两省合署)的特殊阶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安徽省独立行政区域。具体历史沿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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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合署时期(1661-1764年)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因江南省版图过大,朝廷在江宁(今南京)设立江南江西总督,同时保留江宁、安徽、凤阳三地分设巡抚。此时南京名义上仍属江南省,但实际承担了安徽省部分政务,被称为“徽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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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名确立与迁都(1764年)
1764年,江南省正式拆分为安徽省和江苏省(含今上海),安徽省会从南京迁至安庆。此后,南京成为江苏省省会,与安徽分属不同行政区域。
总结 :南京在清朝初期的江南省两省合署阶段曾作为安徽省部分政务中心,但现代行政区划中,安徽与江苏是独立省份,南京现为江苏省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