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一年最多可以提取12次(每月1次),但具体提取次数和条件需根据提取用途而定。常见的提取类型包括购房、租房、还贷、大病医疗等,不同用途的提取频率和限额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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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若使用公积金**,后续可办理按月冲抵还贷,相当于每月提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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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每年可提取不超过12次(每月1次),单次提取额不超过当地月租金标准。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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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提取:商业**或异地公积金**还款,每年可提取1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总和。若办理公积金**按月冲抵,则按每月1次自动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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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大病医疗、低保等特殊原因提取,通常为一次性办理;退休、离职等销户提取不受次数限制,但需满足账户封存条件。
建议提前通过株洲公积金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具体政策,避免因超额提取影响后续业务办理。合理规划提取用途和频率,可更高效利用公积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