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最新政策的核心亮点包括:支持范围扩大至全国近300个地级市、1593亿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补偿标准细化(含房屋/周转/奖励性补偿)及安置方式多样化(原址/异地/跨区并行)。
-
政策覆盖范围大幅扩展
从原有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更多城乡居民。专项债券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支持改造项目,确保资金链稳定。 -
补偿机制全面升级
补偿费用明确分为三类:房屋补偿费(按结构和折旧计算)、周转补偿费(按人口补贴临时居住成本)、奖励性补偿费(鼓励配合拆迁)。个人补偿费免征所得税,企业合规补偿收入可享税收优惠。 -
灵活安置与可持续改造
推行“大分散、小集中”原则,结合原址安置、异地安置或跨区域合并安置,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改造需优先完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和公共服务(学校、卫生院),确保村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
村民权益与程序规范
项目启动需征得80%以上村民同意,并提供实施方案。补偿金须在搬迁前支付,房屋价值由第三方评估确定,确保透明公正。
旧村改造政策通过资金、补偿、安置三重保障,既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又强化民生权益保护,为乡村振兴与城市更新提供长效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