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工作餐费入账需根据用途区分科目:内部员工用餐计入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计入业务招待费,出差餐费纳入差旅费,长期补贴需并入工资计税。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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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员工用餐:食堂就餐或集体聚餐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月末分配至“管理费用——福利费”。例如:
- 支付时: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 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中转: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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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宴请客户等外部接待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需注意税务扣除限额(通常按发生额60%且不超营收0.5%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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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餐费:员工差旅期间的餐费,在报销标准内记入“差旅费”科目,超标准部分需单独处理或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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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餐补:现金形式发放的补贴需并入工资总额计税,会计分录为:
- 计提: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 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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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餐补助:按月固定发放的补贴视为工资组成部分,需代扣个税;非货币性福利(如统一订餐)则无需分摊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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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 会议期间餐费计入“会议费”;
- 培训期间餐饮纳入“职工教育经费”;
- 工会活动餐费通过“工会经费”核算。
提示:企业需结合当地税法与财务政策,确保凭证完整、科目准确,避免税务风险。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14%可税前扣除,超支部分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