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算科目代码通常为“合同结算”或“合同资产/负债”,具体代码需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或财务软件设定而定。该科目用于核算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阶段性结算与收入确认,兼具资产和负债双重性质,需按履约进度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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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性质与用途
合同结算属于过渡性科目,既非纯资产也非纯负债。其借方记录客户已结算未履行的款项(资产性质),贷方记录已履行未结算的收入(负债性质)。例如,建筑企业按工程进度收款时通过该科目过渡,最终按履约比例结转收入。 -
科目设置与代码规则
企业通常在财务系统中自定义代码(如“HTJS”或“1607”),但需符合会计准则分类。部分软件默认将其归入“合同资产”(资产类)或“合同负债”(负债类),期末余额方向决定报表列示位置。 -
典型账务处理流程
- 发生成本时:借记“合同履约成本”,贷记相关科目;
- 客户结算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 确认收入时:借记“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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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准则差异
新收入准则(如CAS 14)用“合同结算”替代旧准则的“工程结算”,更强调履约义务与风险披露,避免提前确认收入。
提示:实际应用中需结合企业合同类型和财务系统配置科目代码,建议咨询专业会计人员或参考最新会计准则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