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会计的分录处理关键在于准确确认收入、成本和利润,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或合同完成法进行核算,并区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和应收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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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借记“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收入”。
- 合同完成法:工程全部完工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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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归集
- 发生直接材料、人工等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 间接费用按合理标准分摊至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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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 已完工未结算部分计入“合同资产”,借记“合同资产”,贷记“工程结算收入”。
- 预收工程款计入“合同负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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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
- 业主确认结算金额后,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合同资产”。
- 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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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结转
- 期末将“工程结算收入”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差额转入“本年利润”,反映当期合同毛利或亏损。
工程合同会计的分录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会计准则灵活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反映项目进展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