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类科目
合同结算中的“收入结转”属于 资产类科目 ,具体分析如下:
一、科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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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性质科目
“合同结算”本身是 共同类科目 ,其性质具有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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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余额 :表示企业已履行履约义务但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此时对应 合同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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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余额 :表示企业已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但尚未收到对价的权利,此时对应 合同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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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科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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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核算按履约进度应结转的收入金额,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已实现但尚未收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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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核算定期与客户结算的金额,属于负债类科目,反映企业已提供商品或服务但尚未收到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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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账务处理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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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时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此时科目余额在借方,列示为 合同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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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此时科目余额在贷方,列示为 合同负债 。
三、总结
“合同结算-收入结转”作为资产类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其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来可收回的金额,贷方余额则需调整至负债类科目“合同负债”中。这种设置有助于企业准确反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