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工程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款项性质和用途分类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政府资本性补助(形成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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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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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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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结转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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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二、政府收益性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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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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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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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结转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三、代建工程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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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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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应收帐款
贷: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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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代建成本时
借:预收账款
贷:应收帐款
四、税费返还等特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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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补助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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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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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结转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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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补助需按受益期摊销,收益性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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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需区分预付款和结算款的不同处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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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分录均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调整,确保符合会计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