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预算结余是指财政年度内预算收入超过预算支出的差额,反映政府执行预算的财务成果,体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策执行效果。其核心亮点包括:可结转使用、需合规分配、影响下年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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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原因
预算结余产生于财政收入实际入库数大于批准支出数的情形,常见于税收超收、项目支出节约或经济增速超预期等场景。例如,某市因土地出让收入增加且严控三公经费,年末形成3.2亿元结余。 -
管理要求
结余资金需按《预算法》分类处理: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化解债务;政府性基金结余通常专项结转;国有资本经营结余需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违规动用结余可能导致审计风险。 -
实际应用
结余资金优先用于民生领域或重大项目,如某省将上年度结余的60%投入老旧小区改造。部分结余可冲减赤字,或经人大审批后调整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支出。
合理使用预算结余能优化资源配置,但需避免“突击花钱”或虚增结余。单位应结合绩效评价,确保结余资金与政策目标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