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企业借款给个人的税务处理需根据借款性质、用途及双方关系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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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有偿借款(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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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按**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2025年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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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元,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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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无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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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视同销售服务,需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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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企业集团内部单位(如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借贷,若符合条件可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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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个人向企业借款(如民间借贷),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企业需代扣代缴10%的增值税(2025年调整前)或1%(2025年现行政策)。
二、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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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有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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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的利息支出,需满足债资比要求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方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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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或家庭成员的借款,若年末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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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无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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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认定为视同销售,需并入企业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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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个人因生活需要取得的借款(如住房装修),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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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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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借款合同需明确利息金额、还款期限等条款,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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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上限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计算的部分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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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争议 :若税务机关对利息收入或扣除标准有争议,企业需提供充分证据(如银行流水、合同等)。
企业借款给个人的税务处理需结合业务实质,规范合同管理,避免因政策差异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