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借款的税务风险主要涉及利息支出处理、关联企业交易合规性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利息支出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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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关联企业有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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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限制 :利息支出需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利率,且需提供利率证明、借款合同及发票。 - 关联企业有息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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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利息支出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利率(金融企业债资比5:1,其他企业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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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若能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方,则可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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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借款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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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关联方 :利息支出既不纳税也不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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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特别纳税调整,需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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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企业交易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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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资比限制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时,利息支出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利率的部分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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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交易原则 :需提供交易资料证明交易价格、条件等符合市场公允水平,避免税务机关调整。
三、风险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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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规范合同 :明确利息计算方式、支付期限及税务处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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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凭证 :保存借款合同、利息支出凭证、金融机构利率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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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 :合理利用税法规定,如通过关联企业间交易优化税负(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总结 :公对公借款需严格遵循税法规定,重点关注利息支出合理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通过合同规范和凭证留存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