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给公司的税务处理需重点关注个人所得税视同分红风险、增值税视同销售风险以及债转股的合规操作。若借款长期挂账未用于经营,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分红或**服务,分别面临20%个税及增值税缴纳义务;而债转股可合法化解债务,但需规范账务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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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风险
股东借款超过一个纳税年度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机关可能视同利润分配,按20%税率征收个税。建议及时归还或签订正式借款协议,明确资金用途。 -
增值税风险
无息借款可能被视同**服务,按同期银行**利率核定利息收入并缴纳增值税。若为有偿借款,需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
债转股的合规路径
通过债转股可消除债务,但需确保债权证据完整(如借款合同、资金流向),并规范会计处理。转股后需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万分之2.5缴纳印花税。 -
其他合规操作
- 股东可通过工资、备用金等税前列支方式获取资金,避免借款挂账;
- 短期借款应留存经营用途证明,如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等。
股东借款需注重时效性与用途合规性,优先选择债转股或经营相关支出来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