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短期借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借款本金、利息支付方式分阶段处理:
- 本金入账: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
- 利息处理:按月支付或小额利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按季/大额利息需按月预提,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过渡。
- 还款分录:本金归还时反向冲减“短期借款”,利息支付结合预提科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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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到账阶段
企业收到短期借款时,资金流入增加银行存款,同时确认负债。例如借入80万元: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短期借款 800,000
若涉及**手续费,需借记“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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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提与支付
- 直接支付:利息金额较小时,支付当月直接计入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 预提处理:按季付息需按月计提,如年利率4.5%的借款每月计提3,000元:
季度末实际支付时冲减预提金额。借:财务费用 3,000 贷:应付利息 3,000
- 直接支付:利息金额较小时,支付当月直接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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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偿还
到期归还本金时,负债减少: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若逾期产生罚息,需计入“营业外支出”。
提示:利息发票需妥善保存以抵扣所得税,预提方式需与合同约定一致,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