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属于公司高管,这是由《公司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身份。关键亮点包括:法定高管地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列)、核心决策参与权(战略制定与资源分配)、责任与风险并存(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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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明确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财务负责人与经理、副经理同属“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这一身份要求其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如资本运作、利润分配等,并受公司章程约束。 -
职责与权限匹配
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企业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调度、税务合规等,需对董事会或股东会负责。例如,新公司法明确其需协助股东查阅财务资料,并向监事会提交职务报告,体现管理深度。 -
风险与责任并重
作为高管,财务负责人需对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分配利润等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若协助股东抽逃资金且未履行监督职责,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凸显其权责对等性。 -
企业实践中的高管属性
实际管理中,财务负责人通常位列领导班子,薪酬水平与高管层级挂钩,且需定期披露报酬。其工作直接关联企业战略,如融资安排、并购评估等,远超普通职能部门管理者。
总结:财务负责人的高管身份兼具法律强制性与管理实质性,是企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企业需合规任命并明确其权责,个人则应强化风险意识,平衡专业职能与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