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会计规范和实务操作,制单和审核通常不应由同一人完成,但存在特定情况下的例外。具体如下:
一、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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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要求
根据税法和会计法规定,凭证制单人与审核人需分离,以确保审核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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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要求
分离制单与审核职责是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可防止舞弊风险,保障财务数据准确性。
二、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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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资源限制
在人力资源紧缺的小型公司,可能由同一人兼任制单与审核,但需明确岗位职责并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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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系统设置调整
部分财务软件(如金蝶)允许用户自定义设置,取消“制单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的限制,但需注意合规风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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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允许同一人操作,也需通过系统权限控制(如勾选“制单人与审核人可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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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记账可由同一人完成,但制单与审核必须分离。
建议优先遵循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仅在必要时通过系统调整并明确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