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核和经办人不能是同一人,这是财务管理制度中的基本要求,主要基于岗位分离和内部控制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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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离原则
经办人负责发票报销等原始凭证处理,审核人则负责对报销凭证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复核。两者职责相互制约,防止舞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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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审核人作为稽核岗位的一部分,与经办人分离是法律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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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
若审核人与经办人为同一人,可能导致财务数据失真、虚假报销等问题,增加税务稽查风险。例如,同一人可能篡改凭证、掩盖资金流向,最终影响企业信誉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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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场景要求
正规报销凭证通常需包含经办人、审核人、出纳三签字,确保流程透明。例如:经办人提交报销单→审核人复核→出纳登记凭证。
总结 :财务审核与经办人必须分离,这是保障财务安全、防范风险的重要制度设计。企业应严格执行岗位分工,避免因职责重叠引发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