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及处理规则如下:
一、减值准备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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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需要计提
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需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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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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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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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二、会计分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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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例如:某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账面价值800万元,可收回金额700万元,则需计提100万元减值准备。
三、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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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调整
减值后,固定资产的折旧额需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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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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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处置 : $$借:固定资产清理 \quad 累计折旧 \quad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 非正常处置(如自然灾害) :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 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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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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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损失不可转回
会计处理后,减值损失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资产处置时需将减值准备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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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与调整
企业应定期复核资产状况,若后续期间减值因素消失或减弱,可转回部分或全部减值准备(但不得超过原确认金额)。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规范核算固定资产减值,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