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增值税月末结转会计分录需根据是否免税及是否达起征点分别处理,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需缴纳增值税)
-
确认收入与应纳税额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价税合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末结转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期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免税情况(未达起征点)
-
确认收入与减免税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价税合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末未达起征点时,需将免征增值税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三、注意事项
-
应交税费账户 :贷方余额表示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多交或可抵扣的增值税;
-
减免税处理 :直接减免收入时,需同时确认收入与减免税分录。
以上分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业务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