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增值税分录需根据销售额是否超过免税标准进行不同处理,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季度销售额≤30万元)
-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3%税率计算)
-
季度申报时
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需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或按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其他收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二、免税情况(季度销售额>30万元但符合条件)
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标,则销售货物、劳务等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无需计提增值税)
-
季度申报时
同样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三、注意事项
-
免征增值税情形 :销售自产农产品(无论销售额多少)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
申报与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度申报,月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需核对销售额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以上分录需结合实际销售额和免税政策执行,建议通过税务系统确认具体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