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1%
根据2023年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需按以下规则纳税:
一、增值税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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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纳税
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需对全部销售额(包括专票和普票)按1%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再享受免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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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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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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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服务及安全保护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征收率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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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times 1%$$
(注:销售额需为不含税金额)
三、申报与发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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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 :按1%税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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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 :全部按1%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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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纳税项目 :需单独核算销售额后计算。
四、示例计算
若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为32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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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32万 × 1% = 0.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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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不动产销售(如145万元),则需按5%税率计算:
$$145万 \times 5% = 7.25万元$$总应纳税额为7.25万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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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费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附加税(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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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需按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建议纳税人及时关注税务机关最新政策,确保合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