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收入税费分录的核心是“价税分离、分步计提”:收入按不含税金额确认,增值税按征收率(通常3%)单独计提,附加税费基于增值税额计算。 若符合免税条件(如月销售额≤10万元),需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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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分录:含税收入需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例如收到10,300元货款(含3%增值税),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3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元
换算公式: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3%)。 -
附加税费计提:按增值税额的12%计提(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接上例:
借:税金及附加 36元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21元
—教育费附加 9元
—地方教育附加 6元 -
免税处理:若当月销售额未超免税标准,需转出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300元 -
成本结转:若销售商品成本为5,000元,需同步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元
贷:库存商品 5,000元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进项税,增值税科目无需设置明细。实际税率和免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以最新财税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