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分以下情况执行:
一、基本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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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的 基本征收率为1% (截至2025年3月10日,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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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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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 2% 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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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出租不动产 :按 5% 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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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可选择差额征收,按 5% 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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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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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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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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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销售额超过上述标准,需全额适用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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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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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可向购买方索取纳税人识别号,用于税务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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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5000元以上)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不可用于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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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依据
以上税率及政策依据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19号,其他情况以当时有效文件为准。
(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适用3%减按1%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