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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与增值税
开具发票时,需按实际业务性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同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例如:销售商品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收款与冲销应收账款
收到款项后,直接冲减已确认的应收账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若收款与开票同步完成,可合并为一步分录,简化处理流程。 -
成本结转
若涉及商品销售或服务成本,需同步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确保收入与成本匹配,反映真实利润。
总结:正确处理已收款已开票业务需兼顾收入确认、税务合规及成本匹配,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细化分录,必要时咨询专业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