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四确实被称为科目三理论考试,但需注意以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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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名称差异
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被分为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和 安全文明驾驶考试 两部分。其中,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即科目四)是理论考试,而科目三本身仍包含路考部分。官方并未单独设立“科目四”这一名称,但实际考试中常将科目三的理论部分称为科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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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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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四 :主要考察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包括交通法规、应急处理、车德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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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包含路考(场地驾驶技能)和科目四(理论考试),需先通过路考才能参加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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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与补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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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通过后,可立即安排科目四考试;若科目四未通过,仅需重考理论部分,无需补考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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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科目均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通过则需重新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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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科四是科目三理论考试的实际称呼,源于考试内容划分习惯,但官方名称中仍以科目三包含理论考试的形式存在。建议以考试安排和内容要求为准,避免混淆科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