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旨在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并完善相关制度以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总体要求
该方案强调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各地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对自建房进行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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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摸底:各地需对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包括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并且要重点关注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此举意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了解自建房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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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百日行动”:对于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的房屋,将集中力量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迅速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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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整治隐患:一旦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疏散相关人员,直到隐患被彻底消除。对于存在结构倒塌风险的房屋,依法拆除是必要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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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管理:为了控制新增风险,规定3层及以上的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还要加强对日常检查的重视,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述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共同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了组织实施力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全国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它不仅关注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还着眼于长远,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无论是对老旧自建房的改造还是新建筑的标准设定,都体现了国家对于提升全民居住安全水平的决心与努力。这不仅是对民众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也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