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核心在于通过全覆盖摸底排查、分类精准整治、强化技术支撑三大措施,消除建筑结构、消防、经营等安全隐患。该方案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区域,重点针对违规改建加层、擅自改变功能、老旧失修房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摸底排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产权人自查+专业复核”模式推进。基层政府组织产权人对自建房开展基础信息填报,重点检查地基沉降、墙体裂缝、违规搭建等现象,同步排查房屋是否用于餐饮、培训、住宿等人员密集型经营。专业机构对三层及以上、跨度超6米、加建夹层的经营性自建房优先实施结构安全鉴定,建立“一房一档”电子数据库。
分类处置原则明确“急停、快拆、缓改”三级响应。对鉴定为D级危房或存在坍塌风险的建筑,立即清人封房并设置警示标识;违规加建部分或无法加固的C级危房,限期拆除并恢复原貌;轻微隐患房屋则通过增设消防通道、加固梁柱等方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针对历史遗留的未批先建房屋,实行整改与补办手续并行机制。
技术保障体系包含三项创新:一是推广“房屋安全码”系统,通过红黄绿三色码动态标识风险等级;二是建立省级专家库,提供远程诊断与现场指导;三是开发自建房安全APP,实现隐患上报、进度查询、政策解读一站式服务。部分地区试点运用北斗监测设备,实时感知房屋倾斜、位移数据。
责任闭环管理要求落实产权人首要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严控将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审批,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查,公安消防联合开展逃生通道堵塞、易燃材料整改专项行动。对瞒报隐患或拒不配合整改的业主,纳入信用惩戒体系。
自建房安全整治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居民可通过12345热线举报周边隐患房屋。下一步将推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新建自建房安全标准修订,从源头遏制“带病建房”现象。建议业主定期检查房屋结构,避免擅自改造承重墙或超负荷使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