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核心目标是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风险,通过“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严控增量、长效监管”四步策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包括: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行动”立查立改,3层及以上新建房屋强制专业设计与施工,并探索房屋养老金、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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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摸底是整治的基础。各地需对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结构安全性、经营合规性等全方位排查,重点覆盖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高风险区域,建立数字化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例如,对存在倒塌风险的房屋立即停用并疏散群众,优先处置公共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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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精准整治确保措施有效。根据隐患等级采取拆除、加固或限制用途等差异化方案,产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配合整改。通过“百日行动”快速管控经营性自建房风险,严禁隐患未消除前恢复使用,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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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增量风险强化制度约束。新建3层以上或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专业设计和施工,审批部门需严格核查安全鉴定证明。日常监管中推行网格化巡查,严打违法改建、违规审批等行为,并试点房屋定期体检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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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整治成果。通过立法完善农村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审批、监管、鉴定等环节责任,并探索房屋养老金、质量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同时加强基层专业队伍建设,提升隐患常态化发现能力。
当前,全国已成立专项部际协调机制推进工作,计划3年内完成整治。建议产权人主动配合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公众可通过举报机制参与监督,共同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