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的证明人填写需根据个人身份灵活选择:应届生可填学校领导或班主任,在职人员填单位主管,无业人员可填亲友或邻居。关键原则是证明人需熟悉申请人情况且具备可信度,同时需配合《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完成认定流程。
- 应届毕业生:优先选择班主任、辅导员或院系负责人,因其能直接证明在校表现。若已实习,可补充实习单位主管作为辅助证明人。
- 在职人员:填写单位直属上级或人事部门负责人,需注明单位全称及职务,确保信息与工作证明一致。
- 无固定职业者:可选择长期联系的亲友、社区工作人员或邻居,需提供其联系方式以备核查,避免填写无直接关联的陌生人。
- 特殊情况补充:若跨地区认定或存在工作变动,建议提前与认定机构沟通,明确是否需额外证明或多人签字。
填写时需注意证明人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矛盾导致认定延误。建议提前联系证明人确认其配合意愿,并核对《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单位盖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