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会计档案应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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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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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与销毁清册
用于记录会计档案的接收、保管、销毁等全过程,是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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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相关档案
如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意见书,用于监督企业财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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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与知识产权证书
包括合同、协议、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仲裁书)及专利、商标等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或重要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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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保险相关文件
如税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保险单据等,涉及企业税务和财产权益。
其他重要档案 :如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重大合同、关键业务数据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