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的四大动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点,结合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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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压力与融资需求
企业为满足上市对赌、股权激励、维持股价等短期目标,或为获取银行**、发债等融资需求,通过虚增资产、利润等手段美化报表。例如,康美药业、獐子岛等案例中,虚增货币资金或存货以提升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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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退市风险
连续亏损企业可能通过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手段虚增利润,避免触发退市机制。这一动因在上市公司中尤为突出,如红光实业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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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激励与个人利益
管理层因个人薪酬与业绩挂钩,在业绩压力下可能参与舞弊。例如,部分高管通过违规减持、质押套现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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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监管环境缺陷
虽非直接动因,但法律对“打帮凶”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惩处机制不完善,导致第三方因利益驱使参与舞弊。例如,审计师面临高造假风险时,部分第三方因法律意识淡漠而配合。
总结 :财务舞弊动因复杂多样,需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综合分析。企业应完善内部控制、强化法律追责,以降低舞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