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分数线及合格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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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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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数线 :70分(卷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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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所有学段(小学、幼儿园、中学)均以此为基准线,无需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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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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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数线 :70分(卷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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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同样适用于所有学段,与科目一同步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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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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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数线 :70分(折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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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实际卷面分需按比例转换(通常为卷面分×0.8),但最终以70分为及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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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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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目满分不同(科目一、二120分,科目三150分),但转换后均以70分为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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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果以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的实际分数为准,建议关注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