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被划分为 9类21项 ,具体分类如下:
一、爆炸品(第1类,共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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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硝铵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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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项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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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项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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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项 :具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迸射危险的物质(如烟花爆竹、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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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项 :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如某些金属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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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项 :极端不敏感的爆炸物质(如某些化学纤维)。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2类,共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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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气体 :氨气、氢气、甲烷等(临界温度低于50℃或蒸气压力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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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气体 :氮气、氧气、氩气等(如保护气体、惰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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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气体 :氯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如工业毒物、窒息性气体)。
三、易燃液体(第3类,共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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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闪点液体 :乙醛、丙酮、汽油等(闪点低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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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闪点液体 :苯、甲醇、乙醇等(闪点-18℃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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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闪点液体 :环辛烷、氯苯等(闪点高于61℃)。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4类,共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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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 :红磷、硫磺、木炭等(燃点低,易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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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物品 :黄磷、白磷等(自燃点低,自行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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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湿易燃物品 :金属钠、氢化钾等(遇水剧烈反应)。
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类,共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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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剂 :高锰酸钾、氯酸钾等(强氧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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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过氧化物 :过氧化氢、环氧乙烷等(易分解并放热)。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6类,共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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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品 :氰化物、汞盐等(毒性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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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物品 :病原微生物制剂、疫苗等(生物危害)。
七、放射性物品(第7类,共2项)
- 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化合物 :如镭、铀盐等(放射性衰变释放射线)。
八、腐蚀品(第8类,共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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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性腐蚀品 :硫酸、盐酸等(强酸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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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腐蚀品 :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强碱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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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腐蚀品 :硝酸、铬酸等(特殊腐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