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主体需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及组织架构综合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专门委员会
通常由安全管理部门或专门设立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具备专业安全知识和经验,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系统的制度。在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中,可能由多部门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共同制定,以确保制度科学性和可行性。
-
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总经理)负责统筹制定,需组织相关部门(如安全、技术、生产等)及人员参与起草、审核和修订。该制度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员讨论完善后发布。
-
特定部门主导与协同
-
操作规程 :由工艺技术部门负责编制,设备、生产等部门参与。
-
项目部管理 :若企业设有专门安全生产部门,由其制定;若项目部兼管安全,则由项目部负责。
-
总结 :小型企业多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大型企业或特定行业可能由管理层或委员会主导,结合多部门协同;操作规程等专项制度则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