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廖汝奋简历的核心信息显示,其曾任广西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最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他的职业生涯始于基层农业系统,后逐步晋升至副厅级岗位,却在权力巅峰时期因贪腐问题落马,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典型案例。
廖汝奋1965年8月出生于广西防城港,瑶族,1985年从广西钦州农业学校毕业后进入防城县农委工作。早期履历显示,他长期在地方农业和政研部门任职,1993年起转向行政领导岗位,历任东兴镇镇长、东兴市委常委等职。2006年是其仕途转折点,他升任防城港市港口区区长,后相继担任市政府秘书长、东兴市委书记,2015年进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
其违纪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等领域。调查发现,廖汝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甚至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2020年11月被审查调查,次年2月被“双开”,同年8月法院一审判决其受贿罪名成立,涉案金额巨大。
案件细节揭示其多维度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瞒个人房产、收受礼金等。值得注意的是,其腐败行为贯穿多个重要岗位,包括港口区区长、东兴市委书记等实权职务,反映出对权力监督的缺失。
从基层干部到阶下囚的历程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纪律红线。廖汝奋案也体现了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彰显了法治精神与制度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