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面积超出审批范围是不能通过审批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审批不通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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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不予审批
若建房面积超过批准文件确定的面积,需重新提交申请并调整至批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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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处理历史超面积
对于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的老宅,若面积超标,需根据当地政策分阶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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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占用的部分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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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但超出的部分需补缴土地费用或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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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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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或调整面积
若已办理审批手续,可主动报告超面积情况并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合法使用不会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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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罚款
若隐瞒超面积事实,经查实后会被责令限期拆除违建,并处以罚款。
三、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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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超过部分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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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通知》 :对无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需经村民委员会确认并公告无异议后,方可办理确权登记。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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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 :若已拥有多处宅基地,新增申请将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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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或受赠宅基地 :非原宅基地权利人申请宅基地的,需符合当地宅基地分配政策。
宅基地面积超出审批范围需通过合法途径调整,否则可能面临****等法律后果。建议建房前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保符合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