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宅基地申请面积标准根据区域类型和特殊情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 区域类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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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集镇/圩区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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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平原地区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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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丘陵地区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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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地建房 :≤300㎡
二、 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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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户 :可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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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6人) :最高可申请300㎡
三、 政策依据
依据《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市、县人民政府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