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发布的政策文件,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调整信息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
调整后标准 :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265元/月 (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
调整前标准 :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调整后标准 :2025年4月1日起执行,小时最低工资为 23.5元/小时 ;
-
调整前标准 :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小时最低工资为21元/小时。
三、政策说明
-
调整范围 :适用于全省各设区市,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调整后标准自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
-
注意事项 :
-
若企业基本工资高于新标准,则无需调整;
-
非全日制用工需以小时计酬,且不得以补休替代工资;
-
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
四、数据参考
根据2025年厦门市薪资水平报告,当前厦门市岗位工资中位数约为3804元,但最低工资标准仅占岗位平均值的约5.8%,反映工资分布的结构性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自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官方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