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任干部公示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 近年来,厦门市多次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涉及正副局级、国企领导等多个层级,如陈通汕、李钦辉等干部均通过公示程序获得提拔,体现了组织程序的规范性和干部选拔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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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依据与范围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厦门市委组织部定期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公示,涵盖市级部门正职、区政府领导、国企高管等职务,公示期通常为5个工作日。例如,2020年陈通汕拟任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时,其个人履历、拟任职务等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
典型干部案例
陈通汕从集美区委副书记到思明区代区长、区长的晋升路径,李钦辉由思明区区长转任厦门市政协副主席的履历,均通过公示程序完成。这类案例既展示了干部选拔的连续性,也反映了公示制度对干部德才兼备要求的落实。 -
社会监督与反馈机制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对拟任人选提出异议,组织部门将核查并反馈结果。这一机制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增强干部任用的公信力。
厦门市干部公示制度既强化了组织纪律,也推动了政治生态的良性发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