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5元/月
根据2025年4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执行,具体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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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及大部分县市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 2195元/月
调整前为1960元/月,涨幅约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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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调整后为 2045元/月 ,涨幅约7.9%。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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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及大部分县市 :23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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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21.5元/小时 **
调整前均为20.5元/小时。
三、适用范围
- 适用于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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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25年此次调整后,各档平均值比原标准增加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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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