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政府最新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补偿标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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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占40%)和安置补助费(占60%)之和,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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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按标准的1.68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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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非永久基本农田):按标准的1.2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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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园地/林地:按旱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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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按旱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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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按标准的0.6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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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属性地类:按标准的0.8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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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偿费用
包括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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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采用市场评估原则,由专业评估机构结合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率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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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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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二层及以上):33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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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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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房:24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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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草房):19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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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示例
假设120平方米住宅,二类地段,类似二手房单价6000元/平方米,成新率85%,装修价值8万元,则总补偿为: $$692000 \text{元(房屋价值)} + 1800 \text{元(搬迁费)} + 17280 \text{元(临时安置费)} + 24000 \text{元(停产停业损失)} = 735080 \text{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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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原则
执行中同时满足适用条件的,按有利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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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评估或鉴定。
以上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2018年标准废止。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由专业机构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