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25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正式出台,核心变化包括: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40%:60%比例计算,水田、旱地等按地类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提高至1.68倍;
- 新增对“恢复属性”地类的补偿规则,按0.8倍执行,且同时满足多项条件时按更高标准补偿;
-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征收公告的按原标准执行,未公告的按新标准。
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基于《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湘政发〔2024〕1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调整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具体标准根据县市区划分为不同片区,并细化了各类用地的补偿规则。2024年9月12日永州市政府发布永政发〔2024〕5号文件,详细规定了各区域的补偿标准。例如,冷水滩区I区水田补偿标准为85,800元/亩,旱地、园地及林地需按0.8至0.67不等的系数折算;江华瑶族自治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水田标准为66,300元/亩。
征收规则方面,水田按本标准直接补偿,旱地、园地、林地按地类系数调整,具体系数分为0.8、0.67两类;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分别参照旱地标准或0.5倍计算。征收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文件界定,确保标准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同步。政策还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住宅及其他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并要求各县市区调整区片范围与省级方案衔接。
补偿标准实施分节点管理:2024年1月1日前已发布公告的项目沿用旧标准,未公告的则适用新规则,保障政策衔接和被征地农户权益。2025年新政进一步要求动态调整机制,包括土地预期收益评估、房票安置及社保兜底等,例如通过省级平台自费复核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补偿,避免“以租代征”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