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最新职称评审细则主要围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强化监督管理及申报流程优化展开,具体如下:
一、核心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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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评聘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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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统计、审计、自然科学研究等4个系列实行评聘分开,申报人以取得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任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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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2个系列中,省人社厅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试点单位,市(州)可自主选择1-2家单位试点,试点单位需开展聘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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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评审权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市(州),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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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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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贵州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岗位要求(如中小学教师需到基层学校任教满1年或累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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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时间以学年、学时计算,累计满80学时且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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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系列要求
- 部分系列(如工程系列)需通过系统账号实人制验证,申报材料以电子形式提交。
三、监督管理与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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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智能监管
- 依托“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平台实现申报、评审全流程线上操作,强化数据审核与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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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聘结合模式
- 未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可按不高于空岗数1:3的比例推荐申报,且允许距离退休不足3年人员申报。
四、实施时间节点
- 2025年7月起,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其他系列需结合试点推进。
以上细则综合了政策文件与实施细则,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