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涉及两个女儿的情况,主要依据房屋产权、户籍及补偿方式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补偿方式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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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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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计算,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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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 :以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价值差额结算,需确保居住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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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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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由专业评估机构确定,包含结构、折旧及土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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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按法定标准支付,保障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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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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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
- 若房屋为夫妻共有,需先析出丈夫份额,剩余部分按法定继承人(包括两个女儿)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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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儿权益
- 外嫁但未迁出原集体户口或迁出后再次迁回的,仍享有拆迁补偿权。
三、分配原则与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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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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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按户籍人数平均分配,或根据家庭贡献、赡养情况协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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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归父母所有,补偿款可先补父母损失,再按意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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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 协商无果可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保障公平分配。
四、法律依据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等,明确补偿范围及标准。
总结 :补偿以房屋价值为核心,结合户籍和家庭情况综合确定,需依法依规操作并保障公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