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能耗费最新规定主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民法典》,结合合同约定和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是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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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主体
公共能耗费通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因这些费用用于维护电梯、照明、消防等全体业主共用的设施设备。若物业合同明确包含公共能耗,则由合同约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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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原则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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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分摊 :常见方式,根据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体现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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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户均摊 :适用于公共照明、弱电系统(如监控)等,由小区总表统计后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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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使用情况分摊 :如按设备功率、使用时间等细分,但需结合小区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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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公示与监督
物业需定期公示公共能耗明细(如水、电、煤账单),接受业主监督。未按规定公示的,业主可要求改正或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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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物业预收费用高于实际支出(如月塘璟宸府预收0.4元/㎡/月,实际0.32元/㎡/月),可申请返还差额,通常从下期未缴费用中结算。
总结 :公共能耗费以业主共有属性为基础,分摊方式灵活多样,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公示透明度执行。若遇争议,可参考《民法典》及地方性管理办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