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公共能耗费的取消时间需要结合不同城市政策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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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取消公共能耗费的时间
根据2012年发布的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合价房〔2011〕41号),合肥市自2012年11月30日起全面取消了公共能耗费。调整后,物业服务收费仅保留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垃圾清运费三种类型,不再单独收取公共能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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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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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调整 :部分城市在2020年对公共能耗费进行了调整,但调整幅度较小,未涉及是否取消。例如,未居住毛坯房可能享受减半收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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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截至2025年4月,合肥市已明确取消公共能耗费,但其他城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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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需了解具体城市是否取消公共能耗费,建议查询当地住建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