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无用
论文第四作者在职称评定中的使用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结论如下:
-
一般情况作用有限
多数职称评审更认可前三名作者(尤其是核心期刊论文),第四作者通常不被单独计入职称加分或认可范围。例如,中级职称普遍认可普刊前三作者,核心期刊前五作者;正高级职称则仅认可第一作者。
-
特殊情况可能有效
- 高价值论文 :若论文发表在顶级学术期刊(如国际核心期刊),第三、第四作者可能被认可,尤其适用于中级职称评定。 - 国家级课题 :国家级课题第四作者在副高职称评定中可能被计入,但加分较少。 - 单位特殊要求 :部分单位可能认可第四作者,需以具体单位规定为准。
-
建议优先选择前三名作者
为降低风险,建议以第一、第二或第三作者身份署名,确保职称评定的含金量。若必须作为第四作者,需提前确认单位评审细则。
-
其他加分项补充
除论文外,学术专著、科研项目参与等也可作为职称加分项,需根据具体职称要求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