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流程如下,依据最新规定整理:
一、申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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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需提交仲裁申请书(3份)、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据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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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要求: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自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受理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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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期:仲裁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将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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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并通知应诉。
三、仲裁庭组成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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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庭通知:5个工作日内确定仲裁庭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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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流程:包括开庭、调解、裁决,通常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四、裁决与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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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生效: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双方可自愿履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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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起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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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间,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缺席则可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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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贯穿仲裁全程,双方可协商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