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医管处(或医政医管科)是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及医疗行业的综合管理。其工作职责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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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制定与执行
负责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及行风建设等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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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与监管
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及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及执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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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与公立医院管理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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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与评估
建立医疗质量规范与流程,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与考核,运用风险系数、重大质量缺陷等指标实施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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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保障
负责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医疗纠纷预防与调解,协调相关部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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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与康复发展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协调落实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工作,促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
三、行业服务与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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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与药品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评价及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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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与中医药管理
拟订社会力量办医政策,推进中医药规范化管理,负责中医专业人员资格认定与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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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进与科研支持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献血管理及医务社工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制定。
四、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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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与财务监管 :协调医疗人员培训与发展,监督医疗机构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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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联络与协作 :承担对口支援、区域合作及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以上职责需结合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具体要求,不同地区可能存在职能侧重差异。例如,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中医药管理处)还涉及中医药产业化、药品安全监督等特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