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涵盖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和补贴部分:
一、基础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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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附加津贴 :根据公务员所在地区级别发放,省直单位为10元/月,市直单位为5元/月,县区单位为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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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0%,按月发放。
二、岗位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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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补 :随工资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5,逢一进十(如基本工资3000元,车补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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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补助 :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3,逢一进十(如基本工资3000元,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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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补助 :正常上班每日30元,病假/节假日按0元发放,三年一调。
三、工龄与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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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工资 :每年60元(虚年计算),三年一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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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考核不合格者停发,三年一调。
四、地区差别补助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大连市直公务员月到手4500元,县区科员综合收入约7-8万元。
五、其他补贴
包括通讯补助(约300元/月)、岗位专属补贴(如纪检、政法等)及生活性补贴(如高温/住房补贴,按地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