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属于劳动合同工,其身份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虽非人民警察编制,但通过劳动合同与公安机关建立劳动关系,享有薪酬福利等保障。
- 法律定义与性质:辅警是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支持的非警察身份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其聘用以劳动合同为主,明确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如河北等地通过立法确认其法律地位。
- 劳动关系形式:辅警多属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短期、独立服务,而辅警的职责(如治安巡逻、纠纷调解)需长期稳定履行,符合劳动合同特征。
- 权益保障差异:劳动合同工享有社保、培训等权益,辅警的薪酬福利、保险等由财政保障,与劳务合同工的灵活结算方式明显不同。
辅警的劳动合同工属性由法律定位、聘用形式及权益保障共同决定,其工作性质要求稳定的劳动关系支持。